1、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有没权利查阅企业账目记录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没权利直接查阅企业的账目记录。
1.一旦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其账目资料即由法院接管并控制,以确保程序的公正性和账目资料的完整性。债权人虽然没办法直接查阅,但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查阅,以知道其债权的清偿状况。
2.人民法院在确认债权后,会向债权人出具债权分配书,这是债权人向债务人需要履行债务的法律依据。若债务人拒不履行,债权人可依据此分配书向法院申请强制实行,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2、债权人能否申请担保人破产
债权人确实有权申请担保人破产。
1.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可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这里的“债务人”应作广义理解,不只限于主债务人,还包含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2.在担保人(即连带责任保证人)没办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的状况下,债权人有权直接向法院申请其破产。
这一规定确保了债权人在主债务人未能清偿债务时,可以通过申请担保人破产来进一步保障其债权的达成。
3、申请担保人破产的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提醒你,申请担保人破产的法律依据主要源自《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
1.在债务人不可以清偿到期债务的状况下,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对于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而言,其同样被视为“债务人”,在主债务人未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其追偿。
3.若保证人亦没办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则债权人可以依据该条约向法院申请其破产。
这一法律依据确保了债权人在面临债务人及担保人双重违约的状况下,可以依法采取必要的法律方法来维护自己权益。也提醒了担保人在提供担保时应充分考虑自己的清偿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