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作出合同解除的意思表示到达他们就能解除吗?
未必,合同解除权分为单方解除权和双方解除权,两类型型需要不同。
单方解除权,其行使以解除权的存在为首要条件,当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已经收获时,就能行使单方解除权。合同解除权是形成权,只须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达到他们时即为生效,但具备肯定的时间限制。
举例
大明承租小红的房子,双方约定大明超越约定时间1个月不付房租时,小红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当解除条件收获时,小红可以立即向大明发出解除出租合同的公告。在大明收到小红的公告时合同即为解除,不需要征得大明的赞同。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可以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规定或者当事人没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了解或者应当了解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可以使,或者经他们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可以使的,该权利消灭。
双方解除权,也称为协议解除,须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解除合同,其不以解除权的存在为必要,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作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举例
大明承租小红的房子,双方未约定合同解除条约,大明因经济困难没办法支付房租时,可与时向小红表示期望解除出租合同;当小红赞同解除合同时,双方即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合同即为解除。
注意:在此种状况下,欲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征得另一方的赞同。
2、一方行使单方解除权,另一方不认可如何解决?
合同各方当事人均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举例
大明和小红签订长期购销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约定小红应在每月底前向大明提供货物,若连续两个月未按期提供货物时,大明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后大明以小红未按期提供为由需要解除合同,小红不认同。此时,双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他们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3、假如联系不到另一方,如何行使单方解除权?
可以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法依法倡导解除合同。
举例
大明承租小红的房子,双方约定大明超越约定时间1个月不付房租时,小红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后合同解除条件收获,但小红没办法联系到大明,双方也没约定送达地址。此时,小红可以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法依法倡导解除合同。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公告他们,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法依法倡导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倡导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他们时解除。
4、假如没约定解除条件,他们也不认可解除合同,如何解决?
法律直接规定了几种合同解除条件,当法定解除事由出现后,当事人可以直接行使合同解除权而使合同关系归于消灭。
举例
大明和小红订立交易合同,约定合同签订次日由小红向大明提供一批特定物。签订合同当晚,发生泥石流灾害致使该批货物毁损。此时,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小红可以向大明行使法定合同解除权,自公告到达时合同即为解除,不需要征得大明的赞同。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我们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不可以达成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按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公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