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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过世,姐姐去银行取1.8万被拒,这是为什么?

www.hls800.com 2024-10-08 婚姻家庭

2021年,邓某弟弟因突发的病情变化死亡,邓某为其办理丧葬事宜,花费数万元。事后,在整理遗物时发现死者邓某弟弟有一张某银行的银联卡。邓某前往某银行支行查看,银联卡内余额为18000余元,得知结果的邓某试图取款,不料遭某银行支行拒绝。邓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遂将某银行支行诉至法院。


本案中,银行拒绝邓某取款到底合法吗?


依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遗产根据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爸爸妈妈;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由以上条文可知,邓某与过世的人是兄弟姐妹关系,应当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但经过法院的调查,邓某的弟弟生前无配偶,且爸爸妈妈均已过世,因此姐姐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本笔遗产。最后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了18000余元。


那样邓女性作为继承人取出其弟弟户名下的存款要什么材料?


1.死亡证明等能证明已经过世存款人死亡事实的材料。


2.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可以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3.提取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4.提取申请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样本各网点已备)。


存款大于1万元的,属存款继承。若没遗嘱,按法定继承处置。继承人须理清并证明血缘关系,公证处才会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的公证书。继承人应向本人住所地或银行机构所在地的公证机构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银行凭此支付。

Tags: 婚姻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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