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约定履行我们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买卖习惯履行公告、帮助、保密等义务。该条约中所说的公告、帮助和保密的义务,就是当事人履行合同时的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本世纪合同法进步的一项突破。在附随义务理论产生之前,当事人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没约定的就不履行。而附随义务扩大了合同当事人的义务,即这类义务即便在合同条约中没规定,当事人也需要遵守和履行,不然就违背了民法的基本精神诚实信用原则。
中国普法网 > 律师入门 >
- 上一篇:
- 下一篇:
猜你喜欢
- 11-18 劳动合同法关于补偿的规定是什么样的
- 10-28 债务可以免除吗?
- 10-28 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吗?变更要
- 10-28 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只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已
- 10-28 根据合同应该先履行的一方发现他们已经没履
- 10-27 其他人未经你的授权用你的名义订立合同,对
- 10-27 什么合同是无效合同
- 热点排行
- 热门推荐
- 热门城市